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0條 法規:替代役實施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相關法規 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撫卹 第30條 替代役役男因公受傷,三年以內傷發死亡者,比照因公死亡之標準給卹;逾三年傷發死亡者,比照因病死亡之標準給卹。因公受傷役男,於不具替代役現役身分後,因該傷引發死亡,比照前項規定辦理撫卹。前項人員自不具替代役現役身分之日起,逾五年者,不再議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