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3條訓練區分為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前項基礎訓練,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辦理;專業訓練,除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由主管機關辦…
- 第15條主管機關及需用機關均應編立替代役役男役籍及管理名冊,實施列管及異動管理。
- 第16條一般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辦理;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單位負責辦理。前項膳食於…
- 第17條替代役役男之役籍管理辦法及一般替代役役男之訓練服勤管理辦法,分別由主管機關定之。
- 第18條需用機關應依業務需要,訂定一般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 第18-1條用人單位應依業務需要,訂定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出差、加班、激勵措施及考核等事項之服勤管理…
- 第19條主管機關得會同需用機關對服勤單位實施督導考核。替代役役男發生重大事故時,服勤單位應依規定向需用機關報告,並妥為處理;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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