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 第7條 法規:替代役役男輔導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7條 受輔導教育者於輔導教育期間患有疾病者,輔導教育單位應送醫治療;必要時,得採適當保護措施。因疾病致無法接受輔導教育時,由輔導教育單位檢附醫院診斷證明,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停止輔導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