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7條 因公失蹤,在地面滿一年、在海上或空中滿六個月查無下落者,依因公死亡辦理一般保險死亡給付。非因公失蹤,經法院為死亡之宣告者,依意外死亡辦理一般保險死亡給付。依前二項規定辦理死亡給付後,經查明未死亡者,已領之死亡給付免予追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