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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第13條
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第13條
法規:
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3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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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條
替代役役男退役或停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負擔費用:一、傷病住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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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替代役役男於一般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二種以上保險事故者,分別給付其可請領之一般保險給付。但因同一事由於六個月內發生二種以上…
第10條
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受益人,不能親自受領一般保險給付者,得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前項受益人有法定代理人者,由法定代理人代…
第11條
替代役役男因案停役後,經不起訴處分或判決不受理或無罪者,停役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仍應予一般保險之保險給付。前項停役期間一般…
第11-1條
替代役役男傷病赴國軍醫療院所就醫,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負擔下列費用: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規定,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二、…
第12條
替代役役男傷病赴國軍醫療院所以外之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負擔下列費用: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規…
第12-1條
替代役役男退役或停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負擔費用:一、傷病住院至屆滿役期未癒,經服勤單位報請主管機關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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