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進入歌劇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優待辦法 第2條 法規:現役軍人進入歌劇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優待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2條 歌據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公共娛樂場所),為優待現役軍人(不包括軍人眷屬)正當娛樂,得予實價五折之優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