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公墓籌建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軍人公墓籌建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籌建軍人公墓或於公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設置軍人葬厝專區,並負責管理之。前項軍人葬厝專區視為軍人公墓,其管理及維護,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