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第22條 法規: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22條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役期之折抵,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役男於其第二階段服役期間屆滿二個月前申請折抵役期者,得優先折抵其第二階段服役役期。二、役男於前款規定期限後始提出申請折抵役期者,以折抵其第三階段服役役期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