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7條 役男家屬具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鄉(鎮、市、區)公所應列冊送當地公營職業訓練機構或國民就業輔導單位協助就業,使其自行營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