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第10條 法規: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0條 春、秋祭典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直轄市市長或縣(市)長主祭,除邀請當地政府機關、學校、社團派遣代表陪祭及與祭外,並邀請亡故役男遺族參加致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