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戶籍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相關法規 戶籍法母法 第二章 戶籍登記 第18條 更正出生年月日證件所載歲數,以國曆足歲計算。證件僅載有歲數者,以其發證或建立之民國紀元減去所載歲數,推定其出生年次。但民國前出生者,以證件所載歲數,減去發證或建立時之年份,再加一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