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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戶籍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更正出生年月日證件所載歲數,以國曆足歲計算。
證件僅載有歲數者,以其發證或建立之民國紀元減去所載歲數,推定其出生年次。
但民國前出生者,以證件所載歲數,減去發證或建立時之年份,再加一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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