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6條 戶政事務所核發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或終止結婚證明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一百元;英文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或終止結婚證明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一百元。戶政事務所核發婚姻紀錄證明書、遷徙紀錄證明書或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