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 第49條 法規:殯葬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相關法規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49條 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並不得於契約簽訂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殯葬服務業應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或交付消費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消費者訂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