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81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第81條 意圖妨害選舉或罷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