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117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七章 附則 第117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