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10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二章 選舉罷免機關 第10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在辦理選舉、罷免期間,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辦理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