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相關法規 褒揚條例母法 第4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稱國際事務,係指政治、經濟、文化、新聞、僑務、體育及其他國際間相互交流之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