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 第5條 法規:褒揚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相關法規 褒揚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5條 受褒揚人事蹟合於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者逝世後,或合於第五款者,得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或地方忠烈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