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寺廟條例 第8條 法規:監督寺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8條 寺廟之不動產及法物,非經所屬教會之決議,並呈請該管官署許可,不得處分或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