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寺廟條例 第7條 法規:監督寺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第7條 住持於宣揚教義修持戒律,及其他正當開支外,不得動用寺廟財產之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