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寺廟條例 第5條 法規:監督寺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第5條 寺廟財產及法物,應向該管地方官署呈請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