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寺廟條例 第11條 法規:監督寺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第11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條、第六條或第十條之規定者,該管官署得革除其住持之職,違反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者,得逐出寺廟或送法院究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