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寺廟條例 第1條 法規:監督寺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1條 凡有僧道住持之宗教上建築物,不論用何名稱,均為寺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