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法 第6條 法規:遊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遊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6條 遊說者為法人或團體時,應指派代表為之,其代表人數不得逾十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