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條例 第57條 法規:祭祀公業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六章 附則 第57條 管理人、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對祭祀公業申報、祭祀公業法人登記、變更及備查之事項或土地登記事項,有異議者,除依本條例規定之程序辦理外,得逕向法院起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