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條例 第45條 法規:祭祀公業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四章 祭祀公業法人之監督 第45條 祭祀公業法人發生章程所定解散之事由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登記時,解散之。祭祀公業法人解散時,應由清算人檢具證明文件及財產清算計畫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