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條例 第32條 法規:祭祀公業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四章 祭祀公業法人之監督 第32條 為執行祭祀公業事務,依章程或本條例規定應由派下員大會議決事項時,祭祀公業法人派下員大會出席人數因故未達定額者,得由代表法人之管理人取得第三十三條所定比例派下現員簽章之同意書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