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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內政部
民政目
政黨法
第5條
政黨法 第5條
法規:
政黨法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政黨之組織及
運作
,應符合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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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政黨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為其組織區域,得設立分支機構。政黨之主事務所,應設於前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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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政黨使用公共場地、大眾傳播媒體及其他公共給付,應受公平之對待,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
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之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以健全政黨政治,特制定本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3條
本法所稱政黨,指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以共同政治理念,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
第4條
政黨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為其組織區域,得設立分支機構。政黨之主事務所,應設於前項組織區域內。
第6條
政黨使用公共場地、大眾傳播媒體及其他公共給付,應受公平之對待,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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