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法 第23條 法規:政黨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四章 政黨之財務 第23條 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