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31條 法規: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四章 附則 第31條 本準則發布施行後,內政部應視本準則施行狀況,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