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8條 法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刪除) › 第九節 罷免 › 第三款 罷免之投票及開票 第88條 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