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2條 法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選舉罷免機關 第12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監察之。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