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第5條 法規: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5條 紀念基金會應依調查結果,對受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拘役處分之宣告並執行者,或未宣告而執行者,呈請總統大赦或特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