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報送備查資料編製辦法 第4條 法規: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報送備查資料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4條 經費預算之擬編,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全盤縝密檢討各工作計畫,並按輕重緩急及成本效益等排列優先順序,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購建固定資產及投資相關計畫應詳予規劃評估效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