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第16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6條 本總隊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