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隊隊長綜理隊務,副隊長襄理之,並設下列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
一、災害預防課。
二、災害搶救課。
三、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四、人事管理員。
五、會計員。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災害預防課職掌如下:一、消防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事項。二、違反消防法令案件處理、防火、防溺、防颱教育宣導及防火業務之策劃…
- 第5條災害搶救課職掌如下:一、災害防救之策劃、推動及管理事項。二、救災資源與消防水源之整備、運用及管理事項。三、義勇消防人員之…
- 第6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職掌如下:一、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二、值日人員輪值表之編排及各分隊勤務表之管…
- 第7條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運用事項。二、人事法令之執行及人事管理規定之擬訂事項。三、職務設置、歸系…
- 第8條會計員職掌如下:一、年度預(概)算及追加(減)預算之擬編事項。二、年度分配預算之擬編及修正事項。三、經費流用、計畫變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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