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搶救課職掌如下:
一、災害防救之策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二、救災資源與消防水源之整備、運用及管理事項。
三、義勇消防人員之編組、訓練、管理、運用及保險福利事項。
四、緊急救護之策劃、執行及救護人員教育訓練、進修事項。
五、救護人員與車輛、裝備器材之管理、規劃及緊急醫療救護通報系統建置事項。
六、特殊意外災害之緊急救護措施、勤務及專責救護隊之規劃事項。
七、消防常年訓練、學術科講習訓練與特殊任務戰力訓練等之策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八、隊職員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及請領證書執行事項。
九、隊職員未屆滿服務年限離職有關賠償事項。
十、消防人員心理諮商及教育輔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條本隊隊長綜理隊務,並設下列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一、災害預防課。二、災害搶救課。三、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四、人事…
- 第4條災害預防課職掌如下:一、消防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事項。二、違反消防法令案件處理、防火、防溺、防颱教育宣導及防火業務之策劃…
- 第6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職掌如下:一、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二、值日人員輪值表之編排及各分隊勤務表之管…
- 第7條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運用事項。二、人事法令之執行及人事管理規定之擬訂事項。三、職務設置、歸系…
- 第8條會計員職掌如下:一、年度預(概)算及追加(減)預算之擬編事項。二、年度分配預算之擬編及修正事項。三、經費流用、計畫變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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