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第7條 法規: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7條 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除警察官外,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