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第5條 法規: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副校長一人,承校長之命,襄理校務;均警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