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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院收受申請評定案件後,發現有資料不完備或其他申請不合程式而得補正者,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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