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相關法規 消費者保護法母法 第二章 消費者權益 › 第一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第4條 本法第七條所稱商品,指交易客體之不動產或動產,包括最終產品、半成品、原料或零組件。 本條定義的名詞 商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