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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消費者保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企業經營者對於所提供之商品應按其性質及交易習慣,為防震、防潮、防塵或其他保存商品所必要之包裝,以確保商品之品質與消費者之安全。
但不得誇張其內容或為過大之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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