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12條 法規: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12條 各機關因處理傳真公文需要之章戳,得自行刻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