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紀律法 第1條 法規:財政紀律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