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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災區民眾重建或修繕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為協助受災民眾重建(購)或修繕因重大天然災害毀損自有住宅,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得於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將貸款條件、申請期限及作業流程等事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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