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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訴願事件經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撤回者,訴願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訴願會)無須審決,應即終結,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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