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 第7條 法規:反滲透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7條 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