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 第10條 法規:反滲透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10條 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