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辦法 第9條 法規: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9條 消費者保護官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所需工作人員,由所屬機關指派相關業務人員兼辦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